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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舟山港完成全国首单集装箱船海上生物燃料加注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中国水运网 字号:[ ]

    10月9日下午5时许,在海事巡逻艇的监护下,供油船“思杰21”轮在浙江舟山马峙锚地经过约4个小时作业,为一艘中国香港集装箱船“NEW MING ZHOU 60”轮完成约325吨船用B24生物燃料油的补给。这标志着国内首单海上锚地集装箱船“船对船”生物燃料加注作业在世界第一大港宁波舟山港成功落地。

    在当天的加注现场,舟山市委副书记、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高浩孟宣布首单加注正式启动,并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孙大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利军,舟山市商务局局长王富海,舟山市港航和口岸局副局长曹军,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局长郑海,舟山海事局副局长徐进,舟山海关副关长周向阳,舟山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崔义玲共同推动启动杆,并现场观摩加注过程。

    在当前限硫令和船舶大型化的背景下,国际航运巨头纷纷制定相应减碳目标,加大应用生物燃料、LNG和甲醇等绿色清洁燃料。其中,生物燃料是通过对食用厨余废油提炼加工,脱水、脱酸后生产出来的一种燃料。相比传统化石能源,该燃料生命周期中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大幅降低,与LNG、甲醇等相比又具有供应灵活、操作简便的优势,是短期内最可行的绿色替代燃料,目前在新加坡等港口已常态化开展加注,但在国内海上锚地加注作业尚无先例。

    为填补海上运输、加注作业监管方面的空白,舟山海事局指导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船用生物混合燃料海上安全运输和加注作业安全评估研究,进一步明确B24生物燃料装卸、运输及加注作业方案,积极争取获得上级海事部门支持。加注作业期间,海事部门做好作业船舶的全程动态管控和现场警戒,并对本次作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全力保障了此次加注作业的安全。

    “传统船舶无需进行改造就可以使用生物燃料油,既实现了节能降碳,对我们船方来说也非常便利。”宁波远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加挺介绍道。此次加注的B24生物燃料油,是由24%的生物燃料和76%的常规低硫燃料油进行物理调和而成,符合IMO对于船用燃料油IS08217/2010标准,可以减少最多21%的碳排放,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减少环境污染以及航运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多路径探索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且此次加注围绕锚地作业安全防污染风险、商品编码归类等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作为全球货物吞吐量第一、集装箱吞吐量第三的超级大港,宁波舟山港是世界上大型和特大型船舶进出最频繁的港口之一,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燃料加注需求潜力较大。近年来,宁波舟山港以绿色港口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清洁能源投用,提高港口绿色能级,不断完善港口综合服务功能,今年6月份已在梅山港区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的首单加注,成为了全球少数拥有“船对船”同步LNG加注服务能力的港口。

    此次海上“船对船”生物燃料加注作业的成功落地,也是宁波舟山港继8月份完成全国首单海上散货船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后的又一重大突破,使之成为国内首个在海上锚地实现两种以上绿色新型燃料加注服务的港口。下一步,宁波舟山港将加快推进绿色燃料加注业务常态化和加注船型多样化,给予了国际航行船舶更多的绿色燃料选择,持续唱响绿色新能源“海港燃供”品牌,助力宁波舟山国际领先的船舶供应服务基地建设,不断补强世界一流强港综合服务能力。